建设工程领域多项行政审批获清理规范发表时间:2019-11-06 11:23 清理了多项规范,其中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以下六项:
第一,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二,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结构组织的培训。
第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五,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六,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清理规范后,将对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产生重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